9月10日,江苏省发布《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提出4个方面33条重量级措施。
关于房地产方面,重点如下:
加快建成一批品质优良、数字化智能化的改善型住宅。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允许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按照“以房定地”原则,优化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集成政府奖励、购房补贴、房企优惠等政策,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扩大房票购买不动产范围。统筹推进回购、直接补贴、中介帮卖等模式,放大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效应。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采取房票和收购存量住房等用于安置。
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将职工一定期限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
推动南京、苏州进一步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其他城市要落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新增落户多、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地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